乌鲁木齐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向担保公司提交申请及资料,经实地考察通过后,办理相关贷款抵押和发放手续。
在乌鲁木齐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个人;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小微企业。
1.在乌鲁木齐市创业的各类创业者;2.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3.具备经营场地;4.具有所开办项目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5.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近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1.个人最高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3年,信用良好可最多申请3次。2.小微企业可按照人均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信用良好可最多申请3次。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3.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按照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目前执行年利率为5.35%,贷款人承担2.35%,政府贴息3%)。
申请人在乌鲁木齐市阳光担保公司或水磨沟区雨露担保公司提交申请及资料,经实地考察通过后,办理相关贷款抵押和发放手续。
(七)办理方式及咨询电线、现场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水区新民路街道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6楼乌鲁木齐市阳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