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乌鲁木齐1月12日消息(通讯员李行)1月11日下午,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的马占宝,高兴地得到了9万元的创业贷款,成为新疆第一位获得首批青年创业的人。
据了解,为了有效解决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2006年8月,自治区团委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联合启动实施青年创业工作,确定昌吉州为全疆唯一的试点地州。青年创业对象为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以及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农村青年致富状元(带头人)、各族优秀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特色产业等。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